比(卦八)

比 吉。原筮,元永贞,无咎。不宁方来,后夫凶。

初六 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
六二 比之自内,贞吉。

六三 比之匪人。

六四 外比之,贞吉。

九五 显比,王用三驱,失前禽,邑人不诫,吉。

上六 比之无首,凶。

比者,彼此亲比相效之义。卦体一阳居于尊位,上下五阴皆顺从之,又卦德顺以通险,故谓比。此以阴顺阳之卦,承上讼卦而来。讼者,阴不顺阳而陷阳,阴阳乖戾,五行相戕,贼害其真,故终凶。若知其凶,逆而修之,阴不陷阳而顺阳,阴阳相和,五行一气,性定命凝,此以邪比正,以假比真之道。比之吉者也,比正比真之吉,莫贵乎比其原本。原本者,即坎宫所陷先天一点阳气。此气乃天一所生,名曰真一之精,又曰真一之水,又曰真一之气,乃生物之元气,在卦为原筮,在人为元仁。原筮者,蓍策未分之时;元仁者,阴阳混成之真。但此元气,陷于阴中,为后天所蔽,易失难寻,非虚极静笃心坚志远而不能复还,故原筮元永贞,方能无咎也。永贞,则贞下起元,元气一复,阴气即顺,仍是当年无伤无损,浑然天理,一无所咎,囫囫囵囵之原本也。《道德经》云:“致虚极,守静笃,万物并作,吾以观其复。”《沁园春》云:“七返还丹,在人先须炼己待时。”永贞之道,即致虚守静,炼己之功也。盖炼己不熟,则我家真阴不现,致守不专,则他家真阳不来,欲伏西邻之情,先降东家之性。不宁方来,正所以炼己待时,以求其复耳。不宁二字,其中有随时加减,防危虑险等等工程,正解永贞之义。我不宁而彼方来,所谓将欲取之,必先与之也。先与者顺其所欲,以我而比他,所以取彼之欢心。后取者诚能动物,他来而比我,所以盗彼之生气,先后分明,人我共济,还丹可结。否则我不能先与,妄想彼来,宜先者反后,宜后者反先,颠倒是比,是名后天。所谓“凡俗欲求天上事,寻时须要世间财,若他少行多悭吝,千万神仙不肯来。”取凶必矣,焉能致吉成道乎。

初六,自卑自下,以柔比刚,是信于比而比之,即能无咎者。盖信于比,即能虚心,虚心即能实腹,不但有孚无咎,方且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必将比于至善之地矣。此信比而终吉者也。

六二,柔顺得中,未比于外,先比于内,是比之自内也。自内之比,炼己持心,随时采药,欲取于彼,不失于我。此内比之得正者也。

六三,性质本愚,又与小人为伍,以阴比阴,是比之匪人也。匪人之比,无益有损,何贵于比。此外比之不正者也。

六四,以柔比刚,见贤思齐焉,虽愚必明,虽柔必强。此外比之得正者也。

九五,刚健中正,阳气足而阴气自化,是显然之比也。显然之比,非有勉强,出于自然,犹如王者驱禽,四面而开一面,用三驱失前禽也。用三驱者,取真收顺也,失前禽者,舍假放逆也。取真舍假,真者来而假者自化,收顺放逆,顺者得而逆者自无。修道至于真假俱化,逆顺皆无,方寸之中,湛然常寂,至善无恶,杂念不生,如邑人不诚而自化。此内外一气之比者也。

上六,愚而自用,既不能内比,又不能外比,依一己之阴,随心造作,终无出头之日,是比之无首也。无首之比,空空一世,到老无成,自取其凶。此始终不知比人者也。

夫修真之事,以无道而比有道,以无德而比有德,总要真心实意,步步着力,期必道德归于中正而后已。道德中正,金丹入口,点化群阴,如猫捕鼠。噫!采药时须用橐龠,炼己时还要真铅。若行比道,不知原筮之物,不识永贞之元,任性作为,不落于比之匪人,即归于比之无首,致咎取凶,势所必有,学者可不亲近真师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