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過(卦六十二)

小過 亨。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
初六 飛鳥以凶。

六二 過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。無咎。

九三 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
九四 無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
六五 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,取彼在穴。

上六 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
注:戕音槍  眚音省

小過者,陰過于陽,小的過也。卦德上震動,下艮止,止以運動,動本于止,止之堅固,動而不大,且卦體二陽在于四陰之中,內實外虛,內剛外柔,以小養大,故謂小過。此實以用虛之卦,承上節卦而來。節者,有險而能悅,內有主宰,借世法而修道法,依人事而復天德,命基堅固,可以自有為而入無為矣。金丹之道,當先天真陽未復,須虛心而求實腹,及先天真陽已復,須實腹而又虛心。虛心之功,所以運天然真火,鍛盡后天陰氣,以期脫化耳,是以小過而有亨道也。小過雖亨,尤利于貞,若不貞,而亦不亨。蓋小過之貞道,動不離靜,靜以運動,動靜如一,真人潛深淵,浮游守規中,勿忘勿助,綿綿若存,可小事不可大事也。小事者,無為之事。大事者,有為之事。有為者,所以采陽。無為者,所以養陽。既已實腹,宜小過而養陽之事。若大而不能小,不但不能保陽,而且有以傷陽,小過之利于貞,利于小動,不利于大動,利于小止,不利于大止,動而能止,止中有動,止于其所而動之,雖動而不出其位,如飛鳥之遺音,不宜上宜下。鳥雖上飛,其音下遺,動不離止也。動不離止,不宜上宜下,小過而養大,抽鉛添汞,溫養十月,聖胎成全,霹靂一聲,嬰兒出現,養之足,而吉之大,小過而大吉,利貞之小過,神哉!妙哉!

初六,當小過之初,正宜止于其所,煉己持心,乃柔而止之不固,急欲沖舉飛升,如鳥飛而不止,懸虛不實,欲向其前,反成落后,不吉而凶,理有可必。此小過而妄想大過者也。

六二,性質本陰,若舍陽應陰,如過祖遇妣,陰太過陽矣。然柔而得正,不用過高之陰,而就卑下之陽,如不及其君,遇其臣,陰不過陽,而及至陰陽相當,剛柔一氣,內念不出,外物不入,不使有一毫客氣雜于鼎爐之中,自無得而復失之咎。此小過而不大過者也。

九三,陽氣充足,正當防危慮險之時,乃剛而不中,知大而不知小,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天寶得而復失。此大過而不知小過者也。

九四,剛而能柔,已是陰陽合一,五行混化,正當待時超脫,有無不立之時,再弗不過遇其柔者。若不知止足,猶用柔道以前往,是小之太過,反招客氣,必有危厲,此其所當戒者。戒之者,須要隨時通變,勿用永貞,可止則止,休歇罷功,可動則動,脫胎神化。由養而脫,打破虛空,方為了當。此小過而不可太過者也。

六五,純陰無陽,如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矣。修真之道,取真陰真陽兩弦之氣而結丹,只密云而不能致雨,自我郊而不及彼郊,彼我相隔,亦如公弋取彼在穴矣。五近于四,賢士在望,不能屈己以求人,或靜坐觀空,或忘物忘形,是欲一空而了大事,以空射空,彼空我空,取彼在穴,內外一空,空而不實,焉能濟事。此小過而不知求大者也。

上六,愚而無知,已小過矣。再弗可遇,過者乃愚而自用,聽信盲師,動作于上,或搬精補腦,或運氣天谷,或存眉間之思,或守泥丸之神,或默朝上帝,或鑒形出殼,知進而不知退,如鳥飛極上,不能自止,終有災眚而莫可救。此本小過而又遇過者也。

然則,小過之道,當丹未得,須以陰求陽,及丹已得,須借陰以養陽,總要小之得正,不可小之太過,不可小之不及,方能亨,方能利,小過而大吉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