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孚(卦六十一)
中孚 豚魚吉。利涉大川,利貞。
初九 虞,吉,有它不燕。
九二 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
六三 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
六四 月几望,馬匹亡,無咎。
九五 有孚攣如,無咎。
上九 翰音登于天,貞凶。
孚者,信也。中孚者,信在內也。卦體外四陽,而內二陰,虛于內而實于外,虛實相當,內外相應,且卦德內悅而外巽,悅而巽行,不即不離而行道,故謂中孚。此虛以求實之卦,承上渙卦而來。渙者,陽為陰陷,陰潛入而陽漸消,若欲陰不陷陽而順陽,使陰陽相合,非篤信于道者不能。夫人之不能入道者,皆由心不信道。心不信道,則懸虛不實,行持不力,必至有始而無終。若果心信,一念純真,萬慮俱息,誠中達外,即能真履實踐,自卑登高,由淺及深,漸可至于深造自得之地矣。夫金丹之道,以黃婆為陰陽之媒娉。中孚者,中信也。信屬土,即黃婆也。黃婆在中,可以調陰陽、通人我、應萬事,無一物不可感通,是以中孚豚魚吉也。豚魚為無知之物,信能感之,則無知者且能順其我,而況有知者乎!修道者,能以感豚魚之信,用之修性命,未有不致其吉者。但信能行之于順,不能行之于逆,其信不真,終必敗。信猶不為吉,人之信于道者有矣,信道而在平易之境,順順序序行去者亦有矣。若遇大困大難,大魔大障,顛沛流離,難堪之處,為道忘軀,不失所守者,萬中無一,能于難堪之處,不動不搖,過得去,打得出,方是感豚魚之信。中孚之吉,是以又利涉大川也。大川至險之地,逆境也。逆境能涉,則順境能涉,自不待言。順之逆之,俱皆過得去得,其信無往不利,無往不吉矣。雖然旁門三千六百,曲徑七十二家,俱皆著空執相,非盡性至命之學,假足以亂真,邪足以混正。若不分真假邪正,而即信之,則信之不正,不正即不利,不利仍不吉,是以尤利于貞耳。以正而信,以正而行,動與吉會,逆順無礙,自有為而入無為,由了命而至了性,全始全終,可于理決之也。
初九,在信之初,虞度其可信而方信,能謹于始,自吉于終,倘不能虞度其是非,忽信此,又信彼,反覆無常,難以全信,是有他而不得燕樂矣。此信道必謹于始也。
九二,真信在中,知白守黑,陰陽隔礙潛通,神明自來,如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,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,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,不期然而然者。此潛修密煉之信也。
六三,入于旁門,執著一身,強扭強捏,如得敵之信,信至于敵,久必有變,始而信此,既而信彼,這條不成,又作那條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,虛而不實,所謂“同類易施功,非種難為巧。”信非所信,終必敗信。此認假為真之信也。
六四,居上陽下陰之間,柔而守正,順其陽而不順陰,如月几望,馬匹亡也。人身純陰無陽,如月本無光也。必借他家之陽,然后生丹者,如月借日光也。月于晦朔之半,與日相交,初三光輝方生,十五與日對望,光輝圓滿,陰順其陽也﹔十六一陰潛生,漸至三十,與日相背,光輝全無,陰違其陽也。金丹之道,始而以陰求陽,復于純乾,如月几望也﹔既可借陽退陰,以化其氣質,如馬匹亡也。順其陽而絕其陰,一粒寶珠,懸于太虛空中,圓陀陀、光灼灼、淨 、赤洒洒,無物不照,無物能瞞,更何有咎之不無乎!此柔而求剛之信也。
九五,剛而中正,陰陽混合,性情精神,皆歸中央,仁、義、禮、智,皆歸于心,五行攢簇,誠一不二,是信之攣,如固結而不可解,所謂“一粒金丹吞入腹,始知我命不由天。”工夫到此,渾然天理,萬緣俱空,自然無咎。此剛柔如一之信也。
上九,自用聰明,妄猜私議,不能巽下求人,窮究實理,冒然修為,其進銳者,其退速,本欲登高,反而落下,是亦翰音而已,何能沖舉登天,以成天下稀有之事乎?此誤用聰明之信也。
然則,中孚之道,貴乎信而得中,尤貴乎信而得正。信而得中,則志念堅固,經久不變,信而得正,則是非分明,修道最易。能中能正,信于道,即能行其道。行其道,即能成其道,一信而未有不吉,未有不利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