坎(卦二十九)

習坎 有孚,維心,亨。行有尚。

初六 習坎,入于坎��,凶。

九二 坎有險,求小得。

六三 來之坎,坎險且枕,入于坎��。勿用。

六四 樽酒,簋貳,用缶。納約自牖,終無咎。

九五 坎不盈,祗既平,無咎。

上六 系用徽髻,��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注:��音現  枕音正  簋音軌  髻音莫

��音置  棘音吉 牖音有

坎者,險也,陷也﹔習坎者,通險也。卦德上坎險,下坎險,由此險而達彼險,險而能通,故謂習坎。此黑中有白,陰中返陽之卦,承上頤卦而來。頤者,以虛求實,求其坎陷之真陽也。人自乾坤相交之后,一點元陽,走于坤宮,坤實而成坎,乾變而成離,于是陰陷其陽,天根昧而心交物,性相近而習相遠,日習日下,陷于下愚不移之地,而莫知底止矣。然習惡則惡,習善則善,是在人習之如何耳。習惡者,入險之道﹔習善者,出險之道。出險須要能信其險,信者,心之主宰,若能信險,則不為外物所惑,習于善而即能善,所謂一念回機,如同本得,是以習坎有孚,維心亨也。有孚即心亨,不孚心不亨,有亨之心,即是道心,道心發現,人心不起,正氣增長,邪氣漸退,可以出入乎陰陽之中,而不為陰陽所拘矣。但信其有險,須要習而出險,信而不習,如不信也。既能信又能習,不隱不瞞,真履實踐,日習日善,自卑登高,由下而上,漸習于高明之境,盡性至命,還元復初而無難,故日“行有尚”。尚者,上也。行之能上,不行不上,知之尤貴于行之耳。

初六,性質本愚,又習于愚,日習日下,是謂習坎。在下之習,如在坎坑,又鑽��孔,入于下流之處,而莫知所止,不凶而自致凶。此愚而又習于愚者也。

九二,居于二陰之中,日與小人為伍,不知親近有道之士,終陷于下而為愚人,如在坎坑之中而有險也。幸其剛而得中,陷之不深,雖不能出險,內有主宰,亦不為下流所惑。但嫌其信險而不習出險,僅小有得,不能明善復初,大有得耳。此剛而不知習善者也。

六三,性質本險,又愚而自用以行險,險而又險,是來之坎坎矣。且近上險,前進上險,后退亦險,是險且枕矣。如此之人,不信有險,俞習俞險,習之者久,陷之者深,如入于坎��,終在險地,永為勿用之人矣。此柔而只知習惡者也。

六四,在上剛下柔之際,性質在中人之列,習于善則能善,習于惡則即惡,可善可惡,如一樽酒而用二簋盛之也。然四與五同居,信于善者,信于善而虛心下賢,借他人之明智,以破己之昏暗,如用缶納約,自牖以通其明,不能善者亦能善,始有咎者,終可無咎。此柔而能習其善者也。

九五,居二陰之間,陽剛中正,把柄在手,既能不滿不盈,不見惡于小人,又能不遷不流,大有異于小人,如坎水不盈,只既平。不滿于內,亦不流外,實腹而能虛心,出于性成,是以無咎。此上智不移,不待習而自善者也。

上六,雖系小人,本性未嘗不善,但性善而不知習善,自縛自束。系于不善,自暴自棄,居于險地,如系用徽髻,��于叢棘,終亦必亡而已。豈僅三歲不得出險哉!此下愚不移,終不習而終惡者也。

然則,修道者,當自醒自悟。急須拜求真師,尋個出頭之路,以了性命,萬勿以福緣淺薄,自暴自棄,為世間無用之物。蓋身心性命之學,人人有份,回頭是岸,立登聖基,是在人之能信能習耳。果能信之習之,日習日善,必將習于至善無惡,渾然天理地位矣。人何樂而不習善者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