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(卦二十一)

噬嗑 亨。利用獄。

初九 屨校滅趾,無咎。

六二 噬膚滅鼻,無咎。

六三 噬臘肉,遇毒,小吝,無咎。

九四 噬干壢,得金矢。利艱貞,吉。

六五 噬干肉,得黃金。貞厲,無咎。

上九 何校滅耳,凶。

注:噬音食   嗑音合   壢音子

噬者,食也。嗑者,合也。食物口合之義。卦體上下二陽象唇,三陰象齒,中一陽象口中有物﹔又卦德上離明,下震動,動而必明,明而后動,有不空于動之義,故謂噬嗑。此格物致知窮理之學,承上臨卦而來。臨者,二陽而臨四陰,所以進陽采藥也。但藥物有老嫩,火候有時刻,毫發之差,千里之失,此窮理功夫不可缺也。蓋了性了命之學,全在窮理上定優劣,明得一分,行得一分,明得十分,行得十分,或知性而不知命,或知命而不知性,或知有為而不知無為,或知無為而不知有為,或知藥物而不知火候,或知下手而不知結果,凡此皆是窮理不徹,而行持必不通,惟欲動之,須先明之,先明后動,動而無不如意,是以噬嗑用明中之動,有亨道也。明中之動,動必本明,其亨其利,有象治獄。天下難治之事,莫如獄,獄之真情不明,是者為非,非者為是,冒然用刑,殃及無辜,誤傷性命。修道如治獄也。辨別真假是非,如治獄之審斷善惡﹔去假存真,而保性命,如治獄之賞善罰惡,而伸冤屈。人能以治獄之道窮究其實理,則明于心而見于行,盡性至命,未有不亨不利者也。

初九,剛而不明,冒然前進,進必至咎,是以屢校滅趾,以戒其足,勿妄動,不妄動于初,自不致咎于終。此行道先貴窮理也。

六二,柔而不剛,見理未真,僅得其膚皮,未得其肯綮,若急欲行之,不但無補于內,而且有傷于外,如噬膚滅鼻矣。鼻所以辨香臭,口食物而鼻先臭之,口不知味,雖鼻能辨,亦屬于無用。幸其柔而中正,見理未真,不敢行持,得以無咎。此窮理未入者也。

六三,居二之上,識見稍高于二,較二更進一層,如噬臘肉也。肉在膚內,肉至于臘,須剛烈深入而后知味。三雖進益,猶未得真,似是而非,若有妄動,必反招凶,如噬臘肉遇毒矣。然志剛而性柔,不能成事,亦不敗事,雖有小吝,終得無咎。此窮理漸入者也。

九四,居于明體,在三之上,窮理較三更進一層,如噬干壢矣。壢為貼骨之肉,絲膜相雜,骨肉相連,又至于干,不易剝去,若不刻入深進,而不能見真。以象取之,得金矢﹔以理取之,利艱貞。艱貞之利,不能辨而強辨,深造自得,如用金矢,而無微不入,似是而非之假,可以一概剝去,而得其真。明明朗朗,明于動而動之,無有不吉者。此窮理見真者也。

六五,居于四上,柔而虛中,窮理較四更進一層,如噬干肉矣。窮理至四之金矢,是非邪正,判然分明,如干肉而噬之無味,無容再嚼矣。然雖無味,猶當溫故知新,于已明之理,更下一層功夫,已明而益求其明,必無一毫疑惑,而后篤行之。以象取之得黃金,以理取之為貞厲。黃金者,明而歸中﹔貞厲者,正而驚懼。虛中驚懼,實見得有一番道理。明于內而驗于外,無行不合道,無事不得吉。此窮理絕無一疑者也。

上九,剛而不明,不知辨別實理,誤用聰明,入于旁門,空空一世,終歸泯滅,是以何校滅耳也?目明而耳聰,不能明理,應滅其目﹔何至滅耳,蓋以迷人不明大道者,皆由亂學亂問,聽信盲師,不辨真假,著空執相,每多招凶受害,其禍根在耳。出乎爾旨反乎爾,不明于始,受傷于終,理有可決。此絕不知窮理者也。

然則窮理功夫,須要剝去一層又一層,直剝到道之骨髓處,無些子疑惑,方是真知灼見。若未到道之骨髓處,猶有隔礙,未云得真,不可妄動自招其禍。噫!縱識朱砂與黑鉛,不知火候也如閑,大都全借修持力,毫發差殊不結丹。窮理工夫,豈小焉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