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(卦十六)
豫 利建侯,行師。
初六 鳴豫,凶。
六二 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六三 盱豫悔,遲有悔。
九四 由豫,大有得。勿疑,朋盍簪。
六五 貞疾,恆不死。
上六 冥豫,成有渝,無咎。
注:盱音虛 盍音合
豫者,樂也。卦德上震動,下坤順,順時而動,動而通順,故謂豫。此以陰招陽之卦,承上大有而來。大有健明兩用,富有日新之道也。富有日新,須要順時而動,方能成功。若能順時,則進健得正,用明得當,火候不差,支銖有准,急援得法,進退合節,由有為而至無為,自無得而復失之患。其順動之樂為何如,順動之象,莫如建侯行師,侯為一國之主,將為眾軍之主,建侯順天時,則一國治,行師順人心,則眾軍全。心為一身之主,如侯如將也。順動利于建侯行師,即利于正心修身。順時而動,則利﹔不順時而動,則不利。利則得樂,不利則不樂。致樂之道,順時而動之盡矣。
初六,居豫之初,又在三陰之下,性質本愚,且與小人為伍,自暴自棄,以苦為樂,是謂鳴豫。豫而至鳴,無樂而自為樂,終必入于下愚不移之地,而不得樂。此匪正取凶之樂也。
六二,無貪無求,樂天知命,如介于石,確然有守,不以外假而傷內真,至于非分之樂,不俟終日,則即去之。此守貞得吉之樂也。
六三,舍己之樂,仰望他人之樂,是謂盱豫。豫至于盱,未得于人,先失其己,致悔之道。既知盱人無益而速悔,則可無悔,否則不能悔速而悔遲,終必有悔而不得樂。此失正致悔之樂也。
九四,以一陽而居于群陰之中,不為群陰所惑,且能點化群陰,皆來順之,是謂由豫大有得也。大得之象,如亂發朋盍而歸于一簪,以一御紛,以定止亂,陽氣常振,陰氣自化,樂何如之。此用剛有得之樂也。
六五,柔而不剛,孤寂守靜,空而不實,如有疾而不能樂矣。然柔而得中,即不能致樂,亦不至招凶,雖有疾而恆不死,不死不活,獨守一貞,安于小乘,縱真陽在望,未許我有。此著于頑空無樂也。
上六,在豫之終,只知順行其樂,不知逆運其樂,是謂冥豫,豫至于冥,執固不通,順其所欲之樂,雖樂事已成,必有渝變,樂極生悲,終必自敗,與人無咎。此隨心所好失樂也。
然則樂之為道,總在能順。致樂之道,總在能順時而動。順時而動,陽氣舒暢,如雷出地外,奮發登天,震驚百里,一切邪魔魍魎,盡皆遁跡,生機不息,大地里黃芽長遍,滿世界金花開綻,信步走去,頭頭是道,樂莫樂于此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