需(卦五)
需 有孚,光亨貞吉,利涉大川。
初九 需于郊,利用恆,無咎。
九二 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九三 需于泥,致寇至。
六四 需于血,出自穴。
九五 需于酒食,貞吉。
上六 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瞴A敬之,終吉。
需者,有待之義。卦德上坎陷,下乾健,健而能處于險中,故謂需。此養健待時之卦,承上屯卦而來。屯者,動于險中,在后天中返先天,所以行健道而取坎陷之真陽也,但陽在坎中,所陷已久,不能遽然出險,必須漸次導引,待時而采,非可自恃其健,冒然下手,反招其險者。夫人自陽極生陰,乾中之陽,走于坤宮,坤實成坎﹔坤中之陰,入于乾官,乾虛成離。于是假陰假陽用事,健者不健,順者不順,意不誠而心不正,健不知險,順不知阻,行險僥幸,無所不至。今欲出險,須要知險,能知其險,是能信險,一信其險,內有主宰,戒慎恐懼,煉己待時,一舉一動,止于其所,不為客氣所傷,是以需之道,有孚光亨,貞而得吉也。有孚光亨者,信險而能處險也﹔貞吉者,守正而能無險也。既信險,又守正,以健御險,借險養健,待時進步,入于穴而探虎子,不特不為陰氣所傷,且能取坎中所陷之真陽歸于乾宮。此利涉大川之所由來也。大川至險,即坎之象,坎為陷陽之物,其險最大,信險而以正涉之,時未至而養健,時已至而進健,進之養之,不失其時,能以處險,能以出險,其健無往而不利矣。
初九,剛而自下,有健不用,在塵而能出塵,不為名利所染,如需于郊也。然剛者,多才多能,每不樂居于人下,恐有需而不固之咎,惟利用恆,方能有始有終,而無半途更變之咎矣。此剛而堅固之需也。
九二,稍恃其健,即便有險,如需于沙也。需沙之險,雖非大凶,其行阻滯,難免小言自悔。既能自悔,勝心即化,剛即能柔,不入險而險不來,終得以吉全之。此剛而知險之需也。
九三,剛強躁進,不能待時,急欲成功,本要向前,反落于后,如需于泥也。需泥之健,無險而自招險,致寇之至,理有可決。此剛而不知險之需也。
六四,柔弱無能,本自有險,如需于血也。又柔居柔位,在昏暗之地而不能自出,如在穴也。幸其柔而守正,以無德而順有德,借人濟己,亦能出自穴而終不為陰氣所傷。此柔而順剛之需也。
九五,陽剛中正,內有主宰,借假修真,雖有險而若無險,如需于酒食也。酒食為慰心實腹之物,慰心實腹,樂道忘年,時有險而道不險,外有險而內不險,貞而未有不吉者。此剛而守正之需也。
上六,在需之終,宜出險而反行險,如入于穴矣。然入穴由于不能煉己,若能煉己,煉到無己時,則虛室生白,神明自來。始而入于穴,終而出于穴,是以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也。不速之客,乾之三陽也。即本來不死之人,有生以來走失他家而為客矣。待其時而復之,自一陽而漸至三陽純全,仍是我家之物,饒他為主我為賓,所當敬之,而弗敢有違者。敬之弗違,陰陽混合,金丹凝結,保命全形,其吉多矣。此煉己結丹之需也。
然則進火之道,或養健,或用健,或處健,或濟健,各有其時,待時而用,不失其正,健以知險,雖涉大川亦無不利矣。